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补牌仅需一天 启用个性号牌 交警故意刁难将被罚

来源:中国汽车报 作者:邝蕾 时间:2008-06-20 【大 中 小】

  5月27日,公安部发布了修订后的《机动车登记规定》(以下简称新规定),新规定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。

  据悉,这次修改的主要思路是对原有规定的基本体例和结构不做大调整,主要是对原规定进行补充和完善。
  新规定涉及的16项利民措施,与消费者息息相关。其中包括缩短办理牌证的时限,机动车注册登记的时限由5日缩短为2日,补领机动车登记证时限由15日缩短为1日;新规定还取消了办理变更登记的审批程序,改变车身颜色、更换车身或车架,机动车所有人不用再事先向车辆管理所申请,只需变更后直接登记;另一重大调整是消费者可以自行编排的方式选取机动车号牌号码。

  新规定特别明确,交警故意刁难、拖延或者拒绝办理机动车登记,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受到处分或被辞退。

  新规定还增加了《法律责任》一章,对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未设定处罚但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常见交通违法行为,将追究其法律责任。比如机动车喷涂、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,改变车身颜色、更换发动机而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,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等,都将面临500元以下的罚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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